無錫一麻辣燙店老板因在湯內加罌粟殼被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發部的時間: 2018-09-27 來源: 天鵬集團官網
廣大抑塵車客戶在不使用抑塵車時說不出被知道毒駕,居然是因剛吃,這是由于之中被加了。然后,川味燙掌柜以產出、售賣含毒、造成損害罪被提前公訴,直接被檢查院逐一提前刑事附上民事法律公益活動法律訴訟,標準判令付經濟賠償金金,并在媒介渠道上向世界 政府公眾承認錯誤。九月26日下午三點,廣州市梁溪區民眾檢察院(下稱“梁溪檢察院”)組成的7個人制大合議庭開審訴訟該起區域的刑事包含案件訴訟慈善公益案件訴訟,梁溪檢查院檢查長李贏出庭的支持公訴。
今年2月,無錫民警在對過往車輛例行檢查時發現,汽車駕駛員彭某及其妻子尿液中嗎啡類毒品成分呈陽性,但兩人均表示從未吸食毒品,懷疑是兩小時前吃的麻辣燙有問題。民警隨即聯系一同吃過麻辣燙的彭某女兒,同樣在其尿液中檢測出毒品成分。隨后,民警前往彭某指認的一家“重慶麻辣燙”店內調查,該店由店主徐某獨自經營。現場,民警對燙煮麻辣燙食材的湯汁檢測后發現,確實含有嗎啡類毒品成分,不過,在店內搜查時未發現有毒原料。后來,再到家中搜查時,徐某主動從廚房水槽下櫥柜與地面夾層中拿出一袋棕色粉末,并表示這就是添加到麻辣燙底料中的罌粟殼粉末,稱重415.53克。
法院審理查明,徐某于2017年10月以及2018年2月23日至3月5日期間,在其經營的“重慶麻辣燙”店內,將購買的罌粟殼粉末加入麻辣燙底料制作燙煮食材的湯汁,向消費者出售190余次,非法所得4200余元,致使部分消費者在該店就餐后,經檢驗體內含有嗎啡類成分。當天,梁溪法院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徐某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九千元,扣押在案的湯汁罌粟殼粉末予以銷毀,作案工具手機1部予以沒收;同時判令徐某支付賠償款4.2萬元,上繳國庫,并以書面形式在無錫市市級新聞媒體上向社會公眾賠禮道歉。
案件承辦法官、梁溪法院符錫梅副院長表示,今年3月,最高法、最高檢發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檢察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規定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領域的刑事案件中,需要追究被告人侵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民事責任的,檢察機關可以一并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本案中,徐某故意在其經營的麻辣燙店的湯鍋底料中添加罌粟殼粉末,并向不特定消費者銷售,嚴重危害不特定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對社會公共利益造成損害,因此徐某在承擔刑事責任的同時,也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