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洛伐克發生豬瘟疫情 禁從該國輸入豬及產品
發布消息時刻: 2019-08-09 原因: 天鵬集團網站
據海關總署網站消息,海關總署、農業農村部近日印發關于防止斯洛伐克非洲豬瘟傳入中國的公告。公告指出,斯洛伐克境內近期發生非洲豬瘟疫情,禁止直接或間接從斯洛伐克輸入豬、野豬及其產品。一經發現,一律作退回或銷毀處理。公告內容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公告介紹,2019年7月25日,斯洛伐克官方向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通報,該國境內近期發生非洲豬瘟疫情。迄今為止,我國尚未與斯洛伐克簽署豬、野豬及其產品準入協議。為保護我國畜牧業安全,防止疫情傳入,印發公告。
公告指出,禁止直接或間接從斯洛伐克輸入豬、野豬及其產品。禁止寄遞或攜帶來自斯洛伐克的豬、野豬及其產品入境。一經發現,一律作退回或銷毀處理。進境船舶、航空器、公路車輛和鐵路列車等運輸工具上,如發現有來自斯洛伐克的豬、野豬及其產品,一律作封存處理,且在我國境內停留或者運行期間,未經海關許可,不得啟封動用。其廢棄物、泔水等,一律在海關的監督下作無害化處理,不得擅自拋棄。對邊防等部門截獲的非法入境的來自斯洛伐克的豬、野豬及其產品,一律在海關的監督下作銷毀處理。
公告明確,凡違反上述規定者,由海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處理。各海關、各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及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要分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等有關規定,密切配合,做好檢疫、防疫和監督工作。